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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仲子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参与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组织的“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维修工程企业备选库项目”的投标,我司凭借十多年的建筑智能化领域的实施经验和专业技术实力,在“智能化维修”标段的60余家优秀企业中脱颖而出,成功入围南京市物业管理办维修基金库——智能化维修施工单位。
维修基金相关介绍: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健全房屋维修保障机制,维护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称《市物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市市政府于2017年5月27日公开制定并发布了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 宁政规字[017]8号 ——《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宅和售后公有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根据《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维修资金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维修资金监督管理以及区、区、区、鼓楼区、区、区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质监、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监督工作。区、区、区、区、区、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和监督管理,区、区、区、区、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审核和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定职责,协助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凡是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维修资金的,其个人或者单位违规信息依法纳入全市社会诚信系统。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南京市房产局明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申请主体、使用流程等内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为维修资金使用的申请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履行申请人职责,以及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况,经属地街道确认后,受相关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可以按顺位依次成为申请人。
如果小区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等出现问题,申请人负责按相应程序如实提交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资料,负责维修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监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相关事项。
在申请流程中明确又区分了一般单项维修申请程序、应急维修申请程序,以及房改房维修资金申请程序。具体来看:一般单项维修工程在8000 元(含)以上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造价进行审核;一般单项维修工程在 20 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一般单项维修工程造价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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